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预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除2021级新生外的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对除2021级新生外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除2021级新生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学制内、全体研究生(含非全制)硕博连读转博士生一年级的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参加考核)。

二、测评程序

1、个人申报

请参与测评的研究生个人按照《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向所在班级提交2020——2021学年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5日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发展性活动获奖情况、荣誉表彰等写实证明材料原件(含证书、学校学院网站公示)。

(2)向所在班级提交2020——2021学年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5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统一装袋便于保存)。

(3)填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中科研成果及发展性素质测评相关内容,且内容需与所提交的写实材料相对应。

(3)以第三人称填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4)打印研究生教务系统成绩单。

所有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7:00前。因个人原因迟交或漏交的发展性素质测评写实材料和科研成果,在班级审议环节有权拒绝受理。

2、班级审议

(1)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10%(至少3人)成立由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班级审议环节。工作小组名单需在本班中公示并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2)工作小组组织各班按照《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完成班级评议环节。

(3)工作小组对所有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完成《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的补充、汇总、统计工作。对于不明确的加分项目汇总提交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商讨确定。

(4)收集汇总《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学院研工办负责记录导师评议成绩,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完成后统一填写班级鉴定及综合素质测评等级。

(5)9月24日前将每位同学的班级评议结果、导师评议结果、《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补充完整的《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申报统计表》电子版、及各项同学申报提交的写实材料、科研成果提交至计算机研究生办公室328。

3、学院评议

(1)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学院评议环节。

(2)领导小组对所有个人申报和班级审议材料进行评议审核,重点对不明确的加分项目进行讨论、复议。

(3)汇总各班综合测评成绩,统一进行排名并公示。

(4)完成《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审核和提交工作。

(5)完成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