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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17 [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研究生各年级、班级: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院2024级及以上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含2025级硕博连读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执行。2025级研究生、2024年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不参加测评。

二、测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请参与测评的研究生个人按照《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向所在班级提交2024—2025学年(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参与院级、校级及以上各项发展性素质活动获奖情况、荣誉表彰等写实证明材料原件(含证书、学校学院网站公示)。

2.向所在班级提交2024—2025学年(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统一装袋便于保存,本人及导师在首页签字)。

3.填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申报统计表》中科研成果测评及发展性素质测评相关内容,且内容需与所提交的写实材料相对应。

4.填写并向所在班级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完成本人及导师评价部分)(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专业型硕博生还需提供学业完成情况介绍表。

所有个人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7:00前。因个人原因迟交或漏交的发展性素质测评写实材料和科研成果,在班级审议环节有权拒绝受理。

(二)班级审议

1.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10%(至少3人)成立由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综合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的班级审议环节。工作小组名单需在本班中公示并于9月22日报学院备案。

2.个人申报的科研成果测评内容及原件经班级初步审核后于9月24日前提交至学院,学院将组织各学科组对科研成果测评计分进行复核并公示。

3.工作小组组织各班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完成“同学互评”“辅导员与班委会评定”等班级评议环节。

4.工作小组对所有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完成《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申报统计表》所有项目的补充、汇总、统计工作。对于不明确的加分项目汇总提交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商讨确定。

5.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测评及发展性素质测评所属各单项部分得分须经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院。

6.收集汇总《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综合评价工作完成后将统一填写班级民主评议及评价结果。

7.各班于9月26日前将补充完整的《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申报统计表》《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专业型硕/博士学业完成情况介绍表》及科研成果、发展性素质活动等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328办公室

(三)学院评议

1.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进行学院评议环节。

2.领导小组对所有个人申报和班级审议材料进行评议审核,重点对不明确的加分项目进行讨论、复议。

3.汇总各班综合测评成绩,统一进行排名并公示。

4.完成《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的审核、提交与归档工作。

5.完成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的系统录入工作。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评价表

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价申报统计表

附件3:2024-2025年度专业硕士/博士学业完成情况介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