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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7-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则

1、奖励目的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要求,根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大研字〔2023〕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奖励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3、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道德修养

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忠于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

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条件。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且未重修通过者;

(4) 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 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 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1) 全面发展,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优”、“良”。

(2) 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3) 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 在各级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优良。

(5) 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实验室安全和公寓文明等各类活动中表现优良。

4、评奖比例及奖励标准

(1)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按照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4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60%分配。硕士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按照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2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30%,三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50%分配。

(2)博士研究生人均约7000元,硕士研究生人均约3200元,具体金额以学校当年度划拨下发实际为准。学业奖学金各等级金额根据学校下拨奖学金总额进行统筹分配。博士一等奖学金额度为每人10000元,博士二等奖学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硕士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具体数额按照3000元(一等、二等之间差额)和2000元(二等、三等之间差额)等级间差额对应关系进行设定。

5、其他奖学金条件及相关情况说明

序号

奖学金种类

名额(人)

金额(元/人)

基本条件

博士生

硕士生

博士生

硕士生

综合测评结果

1

校长奖学金

学校答辩评议竞争

学校答辩评议竞争

10000

10000

2

国家奖学金

详见当年学校通知分配名额

详见当年学校通知分配名额

30000

20000

3

山东大学优秀

研究生干部奖

详见当年学校通知分配

名额

1000

4

院长奖学金

详见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办法

5

社会奖学金

详见当年学校通知分配名额

优、良

申请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年度综合测评成绩需达到年级专业排名前10%,博士研究生年度综合测评等级需为优。申请人本人通过学术成果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汇报展示,由学院当年度奖评委员会成员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同时确定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当年度获国家奖学金人选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其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年度综合测评成绩顺序往后顺延。

申请其它各类社会奖学金的学生,由学院奖评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综合情况进行评议,最终由院奖评委员会审核评定。

三、评选程序

1、评奖步骤及要求

(1)研究生个人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提出个人的书面申请(学业奖学金不用提申请,默认所有具备资格的研究生都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参评年度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投票表决,确定研究生最终获奖名称及等级。

(2)除校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外,获得当年度学业奖学金同学只能申请兼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3)硕转博学生在硕士二年级的学术成果(未参加过奖学金申请)可以流转到博士培养阶段统计使用。

(4)每学年院长奖学金的获奖人选,在年度校长奖学金候选人获奖公示名单确定后再进行确定公示。当年度院长奖学金不能够与校长奖学金兼得。

(5)评审结果在学院或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将评审结果上报校研工部。

四、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2023级入学后研究生,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