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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7-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则

1、奖励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新入校研究生刻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根据《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新生。

二、评选条件

3、政治素质道德修养

此奖项的获奖者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忠于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4、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在学一年级研究生新生。

但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参评资格:

(1)因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籍状态处于保留入学资格者;

(4)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5)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三、评审标准

5、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由本人向培养单位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议表,并提交科研成果原件及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前一学段取得的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分排序确定获奖等级次序。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价分为两个批次:推免批次和统考批次。

(1)推免批次学生根据推免录取成绩进行排序。

(2)统考批次学生根据统考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

(3)批次之间按推免批次学生在前,统考批次学生在后进行统一排序。

四、评选程序

6、评奖步骤

新生学业奖学金按以下程序评审: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学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完毕后报学院党委批准后公示。

7、申请和评选时间

每年九月份至十月份为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时间。

五、奖励标准和办法

8、评奖比例及奖学金标准

(1)博士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4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60%分配。硕士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2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30%,三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50%。

(2)博士新生奖学金人均约7000元,硕士新生奖学金人均约3200元,具体金额以学校当年度划拨下发实际为准。学业奖学金各等级金额根据学校下拨奖学金总额进行统筹分配。博士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每人10000元,博士新生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硕士新生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具体数额按照3000元(一等、二等之间差额)和2000元(二等、三等之间差额)等级间差额对应关系进行设定。

具体名额和金额以学校和学院当年公布的标准为准。

9、奖励办法:

学校或学院对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

10对已授予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发现弄虚作假,学生有重大疑义经核实,学院有权撤消其奖学金荣誉称号并追回奖学金。

11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2023级入学后研究生,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