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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校区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04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区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青岛校区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定于4月上旬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校历第6周至第13周。

二、培训对象

已经确定为发展对象和下年度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

三、培训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及党内重要法规,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全会精神,主要是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发展党员的规定和程序等。

四、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一)线下培训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单独或联合举行党课培训学习班,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集体教学,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次课(8学时);以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主题实践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1次课(2学时)。校区党工委政工处还将集中组织若干场次专家辅导讲座,面向入党培训学员开放,相关培训学员至少参加一场辅导讲座。

(二)在线学习

全体学员登录山东大学党校“入党前培训平台”(http://202.194.7.208/user/login),进行在线学习和测试(10学时)。每名学员须于5月26日前完成所有章节测试和综合测试,并结合参加专家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感悟在线提交一份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所有测试通过且学习心得通过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方可参加校区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上机考试)。

具体操作规范见《山东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平台学员手册》(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山大党字〔2016〕1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规划,认真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二)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周密安排部署,制订教学计划,优化配置党课师资力量,自主安排培训教室,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注重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请将学习班开课计划(附件2)、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3)、党课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4)于3月15日前打包上传至山大网盘(https://icloud.qd.sdu.edu.cn:7777/#/link/0DC1BA5260546AE546F99528C0690A44)。

如有需要在济南进行线下培训的学员,请在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3)中注明“济南上课”,并于3月8日前存入云盘。

(三)党工委政工处将加强对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课学习班的督导,不定期派人随堂听课,了解学习班课堂教学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为不断提高党课培训质量提供指导与支持。

(四)学习教材统一订购发放。青岛校区本学期的学习教材主要是新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以及党章党规,教材将于后续安排免费发放。

(五)培训学生享有一次补考机会,原来考试未通过且未参加补考的同学,可参加本学期补考。请各单位严格核实补考学员信息,将其填入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3),并注明“补考学员”和补考原因,如有遗漏,将不能参加本学期结业考试。

(六)本科新生党员应参加党课培训,领取教材,参加线上线下学习,向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一份思想汇报,但不参加考试。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科新生党员名单填入培训学员登记表(附件3),并注明“新生党员”。

(七)访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可参加校区党工委政工处组织的培训与考试,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合格证书。

党工委政工处办公电话:58630008联系人:李雅洁

办公地址:华岗苑西楼312

青岛校区党工委政工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