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20年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须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选聘人数
共20名左右,其中男、女生各一半。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初步人选名单。
(二)面试。初定于2020年2月初在泰州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外地参加面试人选往返交通费给予补贴。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和男女性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公示。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2020年8月,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的选聘和培养管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二)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并根据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对选聘人员实行为期两年的集中培养。第一年安排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进行见习锻炼。第二年安排到重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进行轮岗锻炼。集中培养期满后,根据本人特长和专业背景,定岗分配到市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四)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886632(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