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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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研究生会干部、 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

2021-06-01 19:11| 发布者:| 查看: | 评论: 0

一、评选宗旨

为公平、公正、公开地评价我院研究生会成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激发研究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使研究生会更好地履职尽责,真正落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学院将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年56月份期间

三、 评选对象

当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会成员

四、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为优秀。

4. 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热心为同学服务。

5. 能够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研究生会工作中有较突出贡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 限任职院研究生会一年及以上成员。

五、研究生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

4. 道德高尚,顾全大局,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学校、学院和同学服务。

5. 对待工作态度端正,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学院和研究生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评选程序

1. 所有参评同学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

2. 民主评议。在本人总结汇报一年来思想、学习和工作的基础上,由研会内部开展民主评议,将评分成绩统计汇总。

3. 参评的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及民主评议成绩表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人选。

4. 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5. 原则上,院级“优秀研究生会干部”和“研究生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两项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七、奖励措施

1. 授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颁发的年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在此荣誉表彰基础上,可根据年度工作内容和实际贡献度,推选25位年度研究生会特殊贡献奖。

八、 注意事项

1.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充分考虑被评者的工作表现如实打分。

2. 应及时提交申请表,过时视为无效,不评视为弃权;

3. 评分者提交表格时均采用实名制以作依据,即在提交文件名后注明评价人名。学院评优小组应充分尊重互评者权益,对打分信息严格保密,但需做好详尽备份,只有在评优过程出现严重争议等特殊情况下,方可查阅公布。

4. 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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